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单位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本单位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 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单位主要《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单位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范围 单位简介,包括单位领导、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包括本机关执行或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公开两种形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自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填写《兰考县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信函或者传真等方式,向兰考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以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应当在信封左下角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 兰考县水利局办公室是水利局信息公开主管单位和工作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点:兰考县建设路75号 办公时间:8:00—12:00 14:00—18:00(节假日除外,并根据季节变化按国家规定适时调整) 联系电话:0378-6991188 传 真:0378-6991188 依申请公开的答复 水利局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的费用 水利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省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关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 四、信息公开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水利局机关各股室及其他单位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水利局办公室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水利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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