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兰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bet38365-365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371-26983119 传真号码:0371-26983119 通讯地址:兰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75399
电子邮箱:lkxajj@163.com 二、公开内容 1. 局领导的职责 2、局主要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有关信息; 3、局有关文件及内部有关制度; 4. 全县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规划; 5. 局年度计划、总结、重点工作等有关信息; 6. 重要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 7. 局公告、公示; 8. 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 1、bet38365-365门户网站。 2、兰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工作简报。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五、提出申请 (一)填写《兰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国中小企兰考网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业务。 (二)申请的办理 1、申请的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的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办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本机关可以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0371-26983119。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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