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推进惠安街道政务公开,增强行政管理活动的透明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兰考县惠安街道编制了《兰考县惠安街道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街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务信息: 1、目标责任制公开。包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机关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目标责任制实施、完成情况,检查、考评及奖惩结果。 2、重大事务和财务公开。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的具体情况;耕地占用税、契税的收入、支出、使用情况。 3、履行职责事项公开。包括:相关法律政策、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程序、管理和使用情况;处罚依据、标准和执行情况。 4、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包括:领导工作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招待费、电话费、差旅费的开支使用情况及公车使用情况;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5、扶贫资金、救灾救济款物、优待抚恤金发放情况。 6、计划生育情况公开。包括:本年度生育指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安排生育的情况和上报的出生情况等。 7、宅基地审核审批情况公开。包括:宅基地审核审批的条件、程序和收费标准;上报申请、审批的情况。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兰考县惠安街道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不断完善、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乡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街道主要采取公开栏、公示板、墙报公开的形式。其余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查阅。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通过文件、办事手册、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 2.通过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表、挂牌服务、桌牌明示等导示性载体公开。 3.设立专门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热线; 4.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惠安街道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 (四)下列政务信息依法不向社会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但权利人同意的除外;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但本人同意的除外;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二、办事指南 与本街道相关的法律政策、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程序、管理和使用情况;处罚依据、标准和执行情况;各项服务承诺及其他。 三、申请公开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街道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惠安街道申请获取。本街道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街道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街道政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惠安街道政务村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时间为上午9:30-11:00,下午3:30-4:30(节假日除外)。受理机构联系电话26962109,通信地址为:兰考县惠安街道政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475300,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申请(邮箱为lkxjjq@163.com)。 (二)提出申请 向本街道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街道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信函、电报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街道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收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核对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本街道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街道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进行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街道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街道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惠安街道纪工委投诉。 地址:兰考县惠安街道纪检监察室,邮编 475300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街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政策法规科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惠安街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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