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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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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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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指南
     
    1、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3、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8、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9、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
    10、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11、协调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及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12、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振方    局长主持县安监局和县安委办全面工作;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胡金刚    副局长协助局长主持县安全监管局日常工作,分管综合协调科、法制宣教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薛怀现    副主任科员分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管理科、职业健康科、考核站。
左国伟    行政审批科科长分管行政审批科。
刘国瑞    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工矿商贸管理科。
机构名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0371-26983119
网址:
地址: 兰考县政府院东三楼
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赵慧兵 26983119
综合科 李朝晖 26983119
法制科 乔天浦 26980119
工矿商贸管理科 张永学 26980119
危化(烟花)科 李保国 26986119
监察大队 马 鸣 26988119
行政审批科 左国伟 26983119
考核站 蔚国昂 26986119
职业健康科 史昭泉 0371-22220920
兰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介

兰考县安监局成立于2004年8月,是县政府负责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政机构。目前局内设综合管理科、办公室、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局机关共有人员17名,其中正科1名,副科2名。
主要职能:1、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3、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4、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6、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工作。7、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8、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9、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10、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11、协调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及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12、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开内容目录
1. 局领导的职责
2、局主要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有关信息;
3、局有关文件及内部有关制度;
4. 全县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规划;
5. 局年度计划、总结、重点工作等有关信息;
6. 重要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
7. 局公告、公示;
8. 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
1、bet38365-365门户网站。
2、兰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工作简报。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兰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兰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bet38365-365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371-26983119
传真号码:0371-26983119
通讯地址:兰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75399

电子邮箱:lkxajj@163.com
    二、公开内容
1. 局领导的职责
2、局主要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有关信息;
3、局有关文件及内部有关制度;
4. 全县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规划;
5. 局年度计划、总结、重点工作等有关信息;
6. 重要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
7. 局公告、公示;
8. 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
1、bet38365-365门户网站。
2、兰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工作简报。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五、提出申请
   (一)填写《兰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国中小企兰考网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业务。
    (二)申请的办理
    1、申请的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的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办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本机关可以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0371-26983119。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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